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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专骗中老年人的旅游传销

来源:当家网  日期:2022/9/19 14:46:51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警惕专骗中老年人的旅游传销

                  来源:东阳新闻网   
    
 
   休闲旅游是大家关注的热点,这也引起了传销组织的注意。“在休闲中赚钱,在赚钱中娱乐”,这是河南周口市某森林休闲俱乐部有限公司宣传的口号。赵大爷就是看中了这句口号,缴纳8000元成为该俱乐部会员的。
 
  赵大爷说,2012年3月,刘某告诉他,加入该森林俱乐部后,一年内可以享受到4次旅游,包括一次省内游、两次省外游及一次港澳游。除此之外,还可以参加每月两三次的俱乐部活动,有酒会、宴会、野外垂钓等。最为关键的是,缴8000元钱就可以给俱乐部介绍会员,能拿到不菲的提成,很快就可以致富。据该公司的宣传,一般投入8000元能拿到8万多元提成,干得好的话,“一年赚个100多万元不成问题”。就这样,这家名为“某森林”俱乐部让不少老年人心动,短时间内就发展了50多名会员。
 
  那么,会员是如何提成的呢?该会发展层次为,上层会员每发展一个下层会员,可以从会费中提80元,如果发展了两个下层会员,可以提成两个80元加上两个2000元,即4160元。如果第二层的会员再往下面发展两个会员,第一层的会员也可从第二层发展的第三层会员的会费中提成4160元钱。刘某、赵某伪造周口市金色森林休闲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印章与传销人员签订协议书,以提供旅游、酒会服务的方式,发展森林休闲俱乐部有限公司会员,该组织以金字塔式发展会员,进行的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该传销窝点是森林俱乐部的一个分公司,森林打着“休闲经济”幌子的新型传销组织。近日,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将以提供旅游、酒会服务的方式,发展休闲俱乐部会员,进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被告人刘萍、赵学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和一年零六个月,并各处罚金5000元。
 
  东阳市消保委提醒:以提供旅游、酒会服务的方式,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我市广大中老年人要特别警惕此类旅游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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