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当家网 日期:2022/9/19 14:46:57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不少贵金属交易平台仅靠地方一纸批文就能设立,有些甚至没有任何手续。由于给地方带来税收,或打着金融政绩的旗号,“黑平台”多年来普遍存在,甚至被举报后还招摇过市。
四万人险炒黄金骗局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黄金生产和消费国,投资黄金被认为是风险最低的传统理财方式之一。然而,近日,多地证监部门联合查处的一起黄金非法经营案件中,一家从经营资质到投资方式均违法、违规的“贵金属交易所”,却让福建、北京、上海、河北等地近4万名投资者面临几乎“血本无归”的境况。
据中国证监会福建省监管局披露,总部位于湖南、业务遍及全国的“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是引发多地黄金投资者巨亏的炒金“黑平台”。涉案规模之大、范围之广近年罕见。
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工商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显示,2010年2月成立的湖南维财贵金属交易所,未经任何金融监管部门审批。从成立到被查处时,“维财金”全国注册用户达到3.9万人,发展了27个省级代理商。
记者从福建省证监局了解到,仅在福建省,维财贵金属交易所下属的“代理公司”就以实物贵金属交易为名,累计非法成交贵金属期货交易585.96亿元,大量消费者陷入了投资陷阱。
相关办案人员介绍,“在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其擅自销售了‘可以像买股票、期货一样自由炒金’的黄金理财产品。”(法制日报)
公司登记机关的失职之责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司的目的在于营利,但是为了保障公司在营利的同时,保障不对他人的权利造成侵害,法律通过登记对其进行规制和管理。“维财金”在存在如此大隐患的情形下,依然能成立,并自由交易。这让人不得不相信:不仅公司登记机关,相关的监管部门,在审查上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可能存在某种失职!
“维财金”的违法经营之责
贵金属是国家严格管控的物品,对贵金属的经营,需要一定的经营资质,获得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批授权,否则其经营就是违法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投资有风险,入行需谨慎!这是做理财投资的人口口相传的一句话。但是,对于如此的风险,投资者如果有足够的警惕,通过到相关部门查阅公司的资质和登记状况,应该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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